Friday, October 28, 2005

記傻事(二)

大力是我的美容顧問,她的指示我總乖乖的跟從,不過問不質疑是我的宗旨。隨著年齡的增長,塗在面上的東西增多了,雖然有點繁複,但也不礙事,就像按時按量吃藥,何難?

大力一向有喜歡將大枝裝的護膚品分注入小瓶以方便使用的習慣,誰知這竟成為導致那次不幸事件的主因。

出事那天又是在我的短週、大力的長週。大力上班不久,我便起床漱口洗臉。好!第一個步驟是噴緊膚水,咦!怎麼多了一瓶小的?猶豫了千分一秒後,就拿起其中一瓶往臉直噴。接著是眼霜,然後是面霜,跟著是......呵呵!煩人的護膚程序終於完成了!

其實,在大力回家前,我一直忐忑不安,回想那早上緊膚水事件,那似乎濃了的氣味、那過份了的稠黏度讓我有不詳的預感。聽了我的告白,大力笑得不可開交。

「哈哈!那是我的直髮水!」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唉...知道結果了...衰左

ash said...

唔緊要,唔緊要。

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?這句話根據我經驗,是真的!